泰山老父官网
登录
注册
退出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全部
公司简介
品牌传奇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全部
公司新闻
养生资讯
政策法规
泰山商城
全部
老父神枕
老父香囊
老父优选
购物指南
全部
网购流程
验货签收
发票说明
在线留言
全部
公司新闻
养生资讯
政策法规
你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04-16 19:38:04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充分发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榜样引领作用,确保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先进性,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doc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
上一篇
: 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微站点
查看微站点
个人中心
人工客服
购物车
回顶部